尊敬的客户:
根据12月3日郑商函〔2021〕996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12月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26%;红枣期货2201-2209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29%;
自12月1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3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