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7月14日上期发〔2023〕225号、上能发〔2023〕46号、郑商函〔2023〕52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自2023年7月19日(周三)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13%;
天然橡胶、纸浆、20号胶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15%;
白银、线材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17%;
燃料油、石油沥青、低硫燃料油、尿素2309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19%;
锡、菜粕2309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调整为2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具体保证金收取标准请以结算单为准。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