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日)休市,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经研究,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4年4月2日结算时起:
(一)上期所: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二)能源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06、2408、2410、2412、2502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7%。
(三)郑商所:
棉纱、菜油、菜粕、白糖、PTA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棉花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棉花2405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二、假日后,自2024年4月8日结算时起:
烧碱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其中烧碱2405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仍为18%;
对二甲苯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其中对二甲苯2405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仍为18%。
除烧碱、对二甲苯外各期货品种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节前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