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24〕3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自2024年4月29日结算时起,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4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为39%;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具体保证金收取标准请以结算单为准。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