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者:
经公司研究,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自2026年6月24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608及2609合约;甲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短纤期货2608及2609合约;对二甲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瓶片期货2608及2609合约;丙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硅铁、锰硅期货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具体保证金收取标准请以结算单为准。
请关注市场风险,审慎投资。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