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2020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公司经研究,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9日结算时起:
1、上期所:
黄金、纸浆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
铜、铝、锌、铅、锡、镍、白银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4%;
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2%;
沥青、燃料油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2%;
天胶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6%。
2、能源中心:
原油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2%;
20号胶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6%。
3、大商所:
铁矿石、焦煤、焦炭、聚氯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0%。
豆油、棕榈油、聚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2%;
液化石油气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4%;
苯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6%;
胶合板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至50%;
纤维板、鸡蛋、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丙烯、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粳米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4、郑商所:
白糖、红枣、菜粕、菜籽油、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玻璃、纯碱、尿素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标准调整到18%;
棉花、棉纱、苹果、PTA、甲醇、硅铁、锰硅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标准调整到22%;
菜籽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5、中金所: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20年5月6日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1、上期所:
镍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2、大商所:
铁矿石、焦煤、焦炭、聚氯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0%;
聚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2%;
液化石油气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4%;
苯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0%;
胶合板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50%;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3、郑商所:
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动力煤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4%;
硅铁、锰硅、苹果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6%;
PTA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标准调整到18%;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4、能源交易所:
原油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0%;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