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2020年6月25日(星期四)至6月28日(星期日)休市。6月2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公司经研究,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0年6月23日结算时起:
1、大商所:
铁矿石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24%;
黄大豆1号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
其他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郑商所:
菜粕、菜籽油、动力煤、玻璃、纯碱、尿素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标准调整到16%;
PTA、甲醇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标准调整到20%;
其他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3、上期所: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4、能源中心: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5、中金所: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20年6月29日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除铁矿石、黄豆1号仍维持假日标准不变,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端午节前的标准。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