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行权和履约的相关规则和风险,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现就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020年10月15日为v2011、pp2011、pg2011、m2011、l2011、i2011、c2011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 (最后交易日)。
二、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时15分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该时间点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三、期权买方客户若有行权需求,请于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时15分之前按照我司的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之后到账的资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
四、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提出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交易顺利。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