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0〕384号文件、上期发〔2020〕371号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自2020年10月22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短纤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铜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铝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锌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铅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锡品种期货合约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