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市。2月18日08:55-09:00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公司研究决定,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假日前,自2021年2月8日结算时起:
1、上期所:
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纸浆、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黄金、铜、锌、铝、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2、能源中心: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3、大商所:
豆油、豆粕、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4、郑商所:
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玻璃、纯碱、尿素、红枣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花生、动力煤、菜籽油、菜粕、白糖、锰硅、硅铁、苹果、棉花、棉纱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
短纤、甲醇、PTA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
菜籽品种期货合约及动力煤2103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假日后,2021年2月18日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1、能源中心、郑商所:
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节前标准。
2、上期所:
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纸浆、不锈钢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3、大商所: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其余各期货品种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2021年春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21年2月1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21年2月18日8:55-9:00为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