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5月21日郑商函〔2021〕238号文件通知,自2021年5月25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FG106仍维持20%不变,FG107-109仍维持19%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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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涵盖了目前国内上市和将要上市的所有期货品种。公司本着“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力求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优秀的企业文化、高效的团队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优势,形成以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品牌发展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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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月21日郑商函〔2021〕238号文件通知,自2021年5月25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FG106仍维持20%不变,FG107-109仍维持19%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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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